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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0 19:58 | 查看: 1377| 回复: 0
    在当今的商业社会,竞争无处不在。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红海”行业之中,竞争对手之间往往从价格战、宣传战、渠道战、公关战,甚至打到情报战、关系战、挖人战。竞争对手之间真的需要像白刃战、拼刺刀一样打得那么惨烈,甚至“杀敌一万,自损八千”吗?竞争对手有可能合作吗?有可能共赢吗?

    实际上,在全球市场上,每一个领域都可以看到一些领头羊企业,他们在激烈竞争的同时,也进行竞合,实现了共同成长。不论是洋快餐领域的麦当劳、肯德基,还是碳酸饮料行业的可口可乐、百事可乐,PC/服务器领域的惠普、戴尔,PLM领域的西门子PLM、达索系统和PTC,管理软件领域的SAP、ORACLE等。

    事实上,竞合是任何一个市场发展所必须的。如果只有竞争,没有竞合,最终,整个产业就得不到发展,企业也就很难发展壮大。具体来说:
    首先,竞争对手可以通过良性的竞争,共同把市场的蛋糕做大在良性竞争的市场上,若干领导厂商往往是你追我赶,相互借鉴,竞相推出新产品,最终把市场的蛋糕做大。在竞争过程中,企业可以借鉴竞争对手的新技术、新产品,而不盲目模仿,建立差异化的产品定位,锁定不同类型的客户,最终,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正因为如此,美国和欧盟千方百计反对行业垄断,因为,一方面垄断企业可以在短期内攫取更高的垄断利润,不利于消费者;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垄断企业也会失去创新的动力。事实上,强劲的竞争对手是企业发展的标杆。企业应当树立竞合的观念,树立与竞争对手共同发展的观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并不需要“你死我活”,而是可以“和平共处”。市场上的领导厂商,有责任,也有必要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其次,竞争对手可以共同激发客户需求,引导消费潮流。竞争对手甚至可以共同创建一个新的细分市场,从而构建一个对于新进入者和小规模竞争对手的竞争壁垒。竞争对手的共同利益在于客户需求的持续增长。例如,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共同利益就是吸引客户消费更多的碳酸饮料,而非其它类型的饮料;而麦当劳和肯德基的共同利益在于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吃“炸鸡”。在任何市场上,给客户一些选择是必要的。如果一个汽车厂商推出了一种新的车型,例如城市越野车,而其它厂商迅速推出同类产品,客户才会觉得这的确是一个新的潮流和方向,从而激发购买欲望。
    第三,竞争对手可以共同创建行业标准,组建行业联盟。例如在电子数据交换领域,电子与高科技行业的诺基亚、爱立信、微软等厂商,就联合发起组建了RosettaNet标准和联盟。这些标准和联盟,在方便客户应用,提高产品兼容性的同时,也可以促进各个联盟成员的业务发展,对非联盟成员构成竞争壁垒。
    第四,竞争对手可以应用对方的优势技术,甚至专利,以提高创新的效率。在PLM领域,达索旗下的SolidWorks应用的底层核心系统Parasolid来自西门子PLM,而PTC、Autodesk也加入了西门子PLM发起的JT联盟。在ERP领域,虽然SAP和ORACLE是正面竞争对手,但是SAP又是ORACLE数据库的经销商。

    时下,在中国市场上,不少企业在竞争过程中,还会采用一些损人利己的策略,恶性竞争频发,甚至有些企业成为“害群之马”,损害了整个产业发展。例如,“三鹿奶粉”事件最终受损失的远远不止是三鹿本身,而是整个乳制品行业。很多市场上,企业往往都是采取短期行为,市场还没有成熟,就先混乱了,最终整个产业发展不起来。例如企业信息化领域的透明加密市场。而在管理信息化市场上的一些概念炒作,对竞争对手的恶意中伤,也损害了整个管理信息化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所以,中国企业在发展壮大,实现国际化的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竞合。企业应当感谢自己的竞争对手,尊重自己的竞争对手,真正把竞争对手看作是“友商”,而非“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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