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目的:
通过给定的标准方法,表示产品处于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状态,防止不合格品误用。
⒉范围:
适用于采购进货、产品加工及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⒊职责:
3·1 生产部检验组负责进货、产品加工过程、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标识物的制造,生产副总负责标识实施的检查。
3·3 生产部及各车间负责区域的划分和标识管理。
⒋工作程序:
4·1 技术部统一规定标签、标牌、合格证的格式及标签进行标识。
4·2 生产部统一划分各流转仓库及作业的区域。
①外购外协库:待检区、合格区、待处理区;
②综合库:待检区、合格区、待处理区;
③装前检验室: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
④测振工序:合格区、不合格区;
⑤成品库:合格区、待处理区。
4·3 进货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3·1 采购员负责把毛坯、外购外协件放置于正确区域。
4·3·2 毛坯库保管员协助外购、外协检验员一起负责毛坯外购、外协件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和检测报告、记录的传递。
4·4 加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4·1 操作工负责加工过程产品自检状态标识。
4·4·2 装前检验员负责加工后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 成品组装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1 装配总检员负责对装配过程产品状态标识。
4·5·2 成品检验员和测振员负责成品轴承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5·3 装配车间负责对装配过程产品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
4·5·4 装配总检员对成品入库前进行检验试验状态的验证及标识。
4·6 投诉产品及退货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6·1 客户因产品质量提出投诉,由总检员或成品检验员前往复检,重新检定产品状态,并作记录。
4·6·2 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退货,该批轴承由总检员重新检定状态并标识,成品库保管员负责该标识管理。
4·7 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提出的验证和标识要求。
4·8 检查、管理
4·8·1 发现标识不清或丢失时,由相关检验员重新检验其状态,然后标识,如发生在明确划定区域内,相关责任人员只要重新标识即可。
4·8·2 检验状态标识由生产副总负责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并在《标识检查表》上进行记录。
⒌相关文件:
5·1 QS/TSB20801—2002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2 QS/TSB21001—2002 《进货检验程序》
5·3 QS/TSB21002—2002 《过程检验程序》
5·4 QS/TSB21003—2002 《最终检验程序》
5·5 QS/TSB21301—200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