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检验程序 4 u+ \. s$ q& q* ~6 d# y+ s
⒈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⒉范围: 适用于指导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 ⒊职责: 3·1 检验组是成品最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最终检验技术标准的制定。 3·3 装配工段、成品仓库负责产品最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⒋工作程序: 4·1 检验准备 4·1·1 成品检按《成品检验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标准件、检查仪器仪表,确保其可靠、齐全、有效。 4·1·2 成品检按《产品检验抽样规程》对报验产品进行抽样,准备检验样本,并执行零缺陷的规定。 4·1·3 每一批次的产品,入库发放前都要进行成品检定。 4·2 检验与记录 4·2·1 检验人员按照《成品检验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条件逐项检验,不得漏项漏检。 4·2·2 成品检验记录书写要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完整、齐全。检验记录作为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技术档案要长期保存,以保持其可追溯性。一般产品的保留期为五年,顾客有要求的或特殊使用的产品检验记录,要长期保留或按顾客要求保留。 4·3 合格成品的处理 4·3·1 内销成品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发放绿色PASS合格证。 4·3·2 出口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后除按 4·3·1 办理完毕后,由生产部按外贸商检报验程序与商检局办理报验和检验的有关手续。 4·4 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4·4·1 成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可以通过返工、返检达到验收要求的,由检验组做出处理。产品经返工、返检后重新交验。 4·4·2 当成品的不合格项不可能通过返工、返检达到合格接收条件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⒌相关文件: 5·1 QS/TSB21101—200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5·2 QS/TSB21301—200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 QS/TSB21401—200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4 QS/TSB21601—200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⒍质量记录 见清单。 7 Y2 _" @( o' w* 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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