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模具培训学校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青华模具培训学院
查看: 611|回复: 0

自愿加班算不算加班?网友吵翻了,标准答案让人意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5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近年底,很多人因为忙不完的工作被迫进入循环加班模式。
  r5 i. e) h0 O- s3 t
公司的领导也没说让我加班,可是安排的工作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必须加班才能完成。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呢?
8 ?* O8 u& o4 r7 r( r' K- R
一位公司白领陈小姐有这个疑问。
3 k5 e7 r+ A2 c- x; y! h7 N1 K4 a
陈女士是“90后”,工作2年时间,她对于这种被迫加班很反感。
" y4 Q# M3 W' q* t# ~5 E
那么,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图3.png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 B  K$ t4 V+ t3 j) m, n
据《华商晨报》12月13日报道,辽宁省人社厅12333给了明确答复:需认定“加班事实”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需要明确几点。
  m% I$ P% N4 |4 `/ e
对于陈女士的问题,也有很多职场人有类似的疑惑。那么,像陈女士这种情况,算不算加班,能不能获得加班费呢?
) r5 H2 w! ]8 |: x
辽宁省人社厅12333劳动关系处相关人士解释,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 t! i* B0 a* t9 k3 K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 [1 c/ e0 D. v0 J" U7 E
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因此,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

8 I' u5 s! {+ ?! I! Z1 [
报道一出,很多网友对辽宁省人社厅的解释表示不满意,纷纷吐槽:

5 l# E, L0 C- ?( A) a
图4.png

8 X, t' Y* m0 V/ _
5 R, L9 a& q2 a% |1 m
但事实上,并非辽宁,全国都是如此。
! a+ L' B8 m" ?6 ~( M
此前,《工人日报》就报道称,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就是“加班的事实”,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具体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8 y3 J, Q+ i/ t1 [
单位安排的加班要付工资。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单位安排的加班才应支付。

5 M. A( G% R% }7 r
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工作不是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只是员工自愿加班,则不属于“加班事实”,无须支付加班费。
, |( d7 c2 M( P
有证据证明加班为单位安排,可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前提是员工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单位安排了过多任务,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 i! s  T8 [# v) M+ y& a
因此,员工自愿加班的话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U+ P4 B0 v, G, d; S# e
案例1:

* X- e; `; x. V# T8 b
苏女士的公司规定,员工工作8小时/天、40小时/周,实行计时工资待遇,但苏女士经常主动加班。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她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苏女士要求支付一年的加班工资,公司以“加班非公司安排”而拒绝,苏女士提请劳动仲裁。

0 d' Q7 N( `* C; ?5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仲裁委认为,苏女士未履行公司规定审批手续的加班,属自愿加班,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2 N" Q' B) g4 d1 S
案例2

' k5 |4 A. k: v1 ^5 \
张女士入职某企业任车间经理,劳动合同约定:根据订单情况,公司安排作息时间,原则上工作不超过9小时/天,保证每月休假不少于2天,工资为1万元(28天计)。3个月后,张女士辞职,认为其工作超过法定时间,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遭到拒绝。
  b! b! x$ o* P( J" Q* ]
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天,36小时/月,张女士每月实际工作252小时,超过了法定的最长时间。但对她月工资10000元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并未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且她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单位安排其超过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加班,支付额外加班费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 ]" I1 t/ A2 A/ g% q
|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

/ B: @' H! |1 t; s+ Z
图5.png
图6.pn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sitemap|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UG网-UG技术论坛-青华数控模具培训学校 ( 粤ICP备15108561号 )

GMT+8, 2024-11-23 08:45 , Processed in 0.06145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