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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阜阳“空壳奶粉”曾经让不少孩子长成了四肢短小的“大头娃娃”;现在,三鹿“问题奶粉”又让祖国的花朵肾脏里长出了结石。面对那些牙牙学语的婴孩,作为家长、父母、成人,我们伤心,我们忧虑,我们羞愧,我们愤怒。而面对接下来的有关调查结果,我们的心情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沉重。
/ [2 f5 `7 l! t2 r; d9 ]2 F' M' C; `据国家质检总局16日的专项检查表明,全国109家产品生产企业的491批次婴幼儿奶粉中,22家企业69批次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占这些企业的20.18%,占总批次的14.05%。在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中,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很高,最高的达2563毫克/公斤。其他品牌的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0.09-619毫克/公斤之间。问题到底出现在那个环节上我们姑且不论,但以上数据至少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在奶粉中出现三聚氰胺,并不是某个企业的某一次偶然的失误,而是少数企业或者个人的长期的故意行为。6 V5 t M# V2 X4 a* G- B
“空壳奶粉”、“问题奶粉“、苏丹红事件这类现象的不断发生,如果追究根源的话,当然会牵涉到多方面的因素,有个人造假的故意,有企业生产管理上的不善,也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失职渎职等,但最最根本的原因,是有些人追逐利益和金钱已经到了漠视生命,丧心病狂的地步。
" X0 |7 h8 e C1 `" X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尊重生命、保护生命,不光是人性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底线。任何组织和个人突破了这个底线,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打击假冒伪劣,在我国已经开展了多年,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假冒伪劣的东西至今还在包围着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衣服箱包有仿版,食品饮料有假冒,文字光碟有盗版……在生命那么脆弱的婴幼儿的奶粉里都有三聚氰胺,那么成人奶粉里有没有?其他食品有没有其他问题?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是不是我们在制度上、在工作上还存在不完善、不到位?尤其是对这样直接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造假制假行为,是不是更应该施以重典? & v" q+ q. S/ N( s* p# V! g% i
7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广东考察时曾对企业家提出过这样的希望:“企业家不仅要懂经营、会管理,企业家的身上还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这句话,在全国人民都在齐心协力抗震救灾的当时,被人们理解为企业家在管理、经营好企业的同时,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当下我们看到这句话,又会想到什么?如果一个人、一个企业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连孩子的生命都不顾及,连基本的道德都不遵守的话,又怎么能指望他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商店里有假货,社会上有南郭,统计里有假数字,虚假盛行,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个社会问题,我们每一个人,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血管里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我们有没有为虚假的流行推波助澜?我们是否也该为打击假冒伪劣尽点心,出点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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